社會規範是指由社會自身產生的以及由各類社會組織制定的規範類型所形成的體系性組合或集合,包括習慣規範、道德規範、宗教規範、社會組織自製規範和各級政治權威機關制定的專門用於管理內部成員的自製規章。從理論和實踐上來講,將社會規範納入備案和審查範圍是必須的,一方面能夠發揮社會規範在協調社會關係、約束社會行為、維護社會秩序等方面的積極作用,另一方面能夠防止社會規範偏離正軌而產生的負面作用,進而實現國家和社會生活的法治化。同時,將所有社會規範納入備案和審查範圍也是可能和可行的,關鍵在於建立分種類、多層級的備案審查制度,採取內部審查和外部審查相結合的方式,將不同的社會規範納入不同的組織體系和層級體系,並根據需要進行事先審查、事中審查或事後審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