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來,社區大學在台灣的蓬勃發展,展現其迥異於現存僵化教育體制的色彩,而成為民眾活力在教育系統中的解放舞台。但是,社區大學如何能夠永續經營,卻有賴社區大學的法制化。社區大學的設立,雖是由民間力量形成;然而,法制化的工作,最終仍須由政府進行。這是體制外民間教改運動有成後,必須面對體制化的實踐瓶頸。這裡的實證矛盾循環,是任何社會運動成功後的宿命,也是社區大學法制化的難題。這個難題的處理,涉及到社區大學未來的興衰。因為在法制化的過程中,很容易造成理念上兩極 - 社會運動者與體制維護者 - 的衝突。這個衝突可大可小,但肯定會傷害社區大學的發展。它,可能導致非極端者的游離,也可能導致社區大學的工具化,甚至可能導致社區大學的消逝。如何弭平衝突,使社區大學法制化的理念與現實,能夠有整合與解套的機會,是一個相當困難的法律人任務,也是本文的論證嘗試:尋找社區大學法制化的出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