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服中心提起的證券支持起訴在有效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的同時,也存在運作程序不明、訴訟角色混同、法益保護片面和銜接機制失靈等問題。當前,中央拓展公益訴訟範圍的要求、證券侵權糾紛的聚合公益屬性以及公益訴訟適用範圍的“等外”擴張實踐為證券民事公益訴訟制度的設置提供了政策、理論及實踐依據。為實現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和維護證券市場秩序的雙重目標,我國應加快證券民事公益訴訟規則設計,合理設定檢察機關及公益組織提起證券民事公益訴訟的範圍與權利。同時,通過完善證券公益訴訟與私益訴訟銜接機制、證券民事公益訴訟激勵機制以及懲罰性賠償機制等配套措施,確保證券公益訴訟制度依法順暢運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