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人的印象裏,認為學習一種語言,只要掌握它的語音、語法、詞彙就夠了,從語言工具論的角度來看,似乎是不錯的。然而,有效的溝通除了邏輯上可接受,也必須在文化上可接受。所以語言可以說是一種生命活動的形式,除了物質概念以外,也包含了價值情感等等象徵的部份。語言不只是文化的載體,兩者事實上是互相滲透,互相依存的。因此美國外語教學協會在其所編的「外語能力規定」中,就明確的要求學生,除了具備說、聽、讀、寫這四種語言的運用能力外,還要有一定的文化素養。這就進一步確認了,溝通的能力應包括語言及文化兩方面。換句話說,在學習語言的過程中,要達到準確、熟練的目標,也許把語音、語法、詞彙反覆練熟即可;但是要能說得「得體、自然」,就必須要具備文化素養,才能把語言知識轉化成恰當的溝通能力。因此,華語老師就需要具備華人社會與文化的相關知識,才能幫助學生了解語言所承載的社會文化意涵,以精準的掌握華語的運用,不致於一本正經字正腔圓的鬧笑話。此外,也可能透過文化交流,幫助學生,或是老師自己,打開生命的視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