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紹「法律數據分析」此一新興概念的定義與價值,並指出目前臺灣明顯缺乏足以支持此領域法律產業發展的研究。透過連結具有共通性質的「法實證研究」,本文指出法律數據分析在法學教育中的重要性,以及可以為法學研究與法律產業創造的新價值。本文論證指出:法律數據分析雖然有其獨到的方法與價值,但並不能取代法律人在法實證研究領域的基礎訓練。因為截至目前為止,法律數據分析僅是一種研究手段,本身尚未產生「如何特定研究問題」、「如何驗證、詮釋和應用分析結果」等具有指導性的知識。為了得到這些指導性的知識,本文主張,法學教育與研究應回到與法律數據分析相通、法律人已經較為熟悉的法實證研究領域尋求,以培養新一代法律人處理數字議題的基礎能力與思維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