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玻利維亞對智利於國際法院提起訴訟,主張智利有義務與玻利維亞進行善意協商,以利玻利維亞得以享有對於太平洋之主權式近用(sovereign access)。在本案中,玻利維亞主張智利有義務與其協商,但智利並未屢踐該義務,而智利理應遵循該義務;玻利維亞援引1948年波哥大和約第31條作為管轄權之依據。2014年7月15日,智利對管轄權提出爭執,2015年9月24日,國際法院首先就管轄權依據做出先決判決,認為前述和約為國際法院管轄權之依據無疑。但在本案之實體裁判中,2018年10月1日,國際法院認定玻利維亞所提之所有主張,均不成立,無從認為智利有義務與玻利維亞進行相關於玻利維亞近用太平洋相關協議之協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