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兒童投保死亡保險一事,多年來皆是學術圈、保險業界、以及立法院修法之熱門議題。自1929年保險法立法以來,迄今已經過8次之修正,最近一次修法是在2018年6月13日修正公布。近日因為普悠瑪罹難受害者中,有5名未滿15歲之卑南國中學童,保險公司依據保險法第107條規定,加計利息返還所給付之保險費共計170元予學童家長,導致各界對此規定又重啟討論。有民間團體大聲呼籲應恢復15歲以下兒童身故金之給付,以加強對於罹難者家屬之照顧並補貼喪葬費用之支出;然亦有認為不得因偶發性之天災而忽略兒童保單之高道德危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