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為帶動經濟成長,經規劃設置科學工業、精密機械或其他類型之工業園區雖創造了享譽全球之經濟奇蹟,卻也製造大量污染物,嚴重影響園區所在地空氣、水質、土壤、噪音及生態等環境品質,並衍生居民抗爭或勞工職場安全等議題。政府除常年持續辦理監測外,近年更為因應全球氣候變遷、資源循環再利用等議題,主動並鼓勵園區事業同步發布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以揭露園區永續環境治理情形。
依據環境影響評估法規定,科學工業園區開發完成後,應由科技部按季追蹤,環保署按季監督,並由該署環境督察總隊不定期現地查核,必要時得要求管理局定期提出環境影響調查報告書或限期提出因應對策。審計機關為加強監督國家永續發展政策,檢視園區管理局有無及時處理與環保相關之高風險事件,依政府審計系統化流程,並運用各式管理工具,以全面了解科學工業園區永續環境治理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