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間反貪、反賄等不誠信行為之打擊力道方興未艾,而自公司治理評鑑項目觀之,最新一屆題目中亦要求企業應明定具體作法並揭露防範不誠信行為的方案。此外,企業如發生不誠信行為而未處置,會造成信任流失、商譽損害,並打擊士氣,因此,本文為協助企業能有效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提供數項建議如下,包含:組織設計、行為守則設計、賄賂樣態的預防、舉報機制,並提及跨國企業的實施考量等。
我國近期的永豐金弊案,儘管使揭弊保護法制建立的討論如火如荼,企業經營所暴露的法遵風險與需求卻更顯急迫。本文首先從國際案例帶出國際企業建立「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之趨勢,並由組織設計、行為守則、態樣預防、舉報機制等階段,分層討論該方案的落實方法,可發現其內容蘊含我國審計準則公報第43號「查核財務報表對舞弊之考量」與證交法公司治理的核心,亦與我國當前積極推動之洗錢防制措施不謀而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