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旦知識庫
 
  1. 熱門: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公行政治   醫事相關   財經   社會學   教育   其他 大陸期刊   核心   重要期刊 DOI文章
裁判時報 本站僅提供期刊文獻檢索。
  【月旦知識庫】是否收錄該篇全文,敬請【登入】查詢為準。
最新【購點活動】


篇名
擄人勒贖罪與強盜罪之界線──一○一年度台上字第五四七二號判決的評釋
作者 陳子平
中文摘要
根據判決事實,簡述如下:行為人等欲藉詞A詐賭而對A強索金錢花用,而持木棍、鋁棒等物強拉A女友之弟弟B及該女友C至行為人之一林○傑的住處,A到達後,行為人等強行取走A的包包及手機後,並將其毆打,且恫嚇若不交付六十六萬元即不許其離去,A不從,即遭行為人等以棍棒、鋁棒或徒手毆打成傷,磋商後降為三十五萬元,A遂以手機聯絡友人D籌款。此等行為人的行為究竟係構成第三二八條「普通強盜罪」、第三三○條「加重強盜罪」或是第三四六條「恐嚇取財罪」、第三四八條之一「準擄人勒贖罪」?又,究竟係構成第三二八條「普通強盜罪」、第三三○條「加重強盜罪」?易言之,本案件事實,凸顯下列兩個重要的爭議問題。壹、行為人等所使用之手段是屬於強盜?或是恐嚇取財?即強盜罪與恐嚇取財罪之界線問題。貳、行為人等係構成擄人勒贖罪?或是強盜罪?即與擄人勒贖罪與強盜罪之界線問題。
起訖頁 39-50
刊名 裁判時報  
期數 201504 (34期)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DOI 10.3966/207798362015040034005   複製DOI
QRCode
該期刊-上一篇 法人之新法定代理人承受訴訟,原訴訟代理人代理權消滅?──從王金平黨籍案評析最高法院九十二年度台抗字第三九六號裁定之見解
該期刊-下一篇 「保外醫治」救濟的難題──評臺北地方法院一○三年度聲字第二八八○號、臺灣高等法院一○三年度抗字第一二一六號、臺灣高等法院一○三年度聲字第四二○四號刑事裁定
 

新書閱讀



最新影音


優惠活動




讀者服務專線:+886-2-23756688 傳真:+886-2-23318496
地址:臺北市館前路28 號 7 樓 客服信箱
Copyright © 元照出版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禁止轉貼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