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思維的邏輯結構是由商法理念、價值與原則,商法思維模式,司法三段論和商法解釋方法組成的一個嚴密體系。商法理念、價值與原則是商法思維的邏輯內核與邏輯起點;思維模式是商法思維的認知框架;商法解釋是商法思維的媒介工具,是大前提和小前提連接過程中的重要手段;司法三段論是商法思維對商事案件進行裁判的基本邏輯推理工具。商法思維的特殊性在於,商法的理念、價值和原則引導商法思維的運行並滲透在商法思維適用的各個環節中。從商法解釋方法和商法思維模式的應用,到商法三段論的邏輯推理,乃至在商法的利益衡量和價值判斷之中,商法理念、價值和原則像“無形之手”影響著法官對商事法律事實的確認和對商事法律規範的理解與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