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傳承有“基於生活的自然傳承”和“基於立法的制度傳承”兩種基本模式。經過近40年的努力,我國已建立起文化傳承的基本法律框架,將物質文化遺產、非物質文化遺產、傳統文化精神三部分內容納入法律保障範圍。保護與傳承相統一,原則性立法、專門立法與關聯立法相結合,政府義務與公民權利相結合,保護、引導、鼓勵與預防、管理、懲戒相結合,是這一法律框架的基本特徵。未來中華文化傳承立法中,需要處理好現代化挑戰與文明自主性之間的衝突,文化傳承與經濟社會發展的矛盾,文化保護、傳承與創新、發展的關係,合理借鑒域外立法經驗,加強文化產業化立法、文化振興立法,推動立法的體系化,促進中華文明與世界文明的交流和互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