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大規模侵害個人資訊是保障自然人個人資訊權益、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調整失衡的企業和個人力量、規制互聯網競爭生態的需要。對於遏制大規模侵害個人資訊,民事追責與刑事定罪均有局限;強化行政執法有必要性,其關鍵是實施高額罰款。基於貝葉斯納什均衡等經濟分析可知,高額罰款對遏制大規模侵害個人資訊是有效的。鑒於歐盟和美國的實踐,我國宜對中外企業平等適用高額罰款,以順應全球個人資訊保護的強監管趨勢。在現有體制下,賦予網信辦實施高額罰款的行政處罰權,並由其負責建立聯合執法機制,符合新時代黨和國家機構改革面向和依法治國要求。罰款的具體數額應在參考受害人數量、損害大小及侵害公共利益的嚴重程度等因素基礎上,根據大、中、小、微四種不同規模企業的年度平均營業收入進行計算。為保護行政相對人的基本權利,還應規定相應的聽證與覆議程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