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主體規則平等是指在市場經濟運行過程中,任何一類市場主體的法律地位平等、競爭機會均等、權利與義務關係對等,國家的經濟干預不得違背和破壞市場公平競爭,不給予任何一類市場主體不正當的競爭優勢或劣勢。目前實踐中的市場主體規則平等將國有企業作為主要規制對象,忽視、淡化了其他類型企業可能存在的競爭不公問題。應當重塑市場主體規則平等理念,使其不再局限於規制國有企業的競爭問題,而應擴散至不同控制力、資本來源、空間區位、產業組織的企業形態之間的整體公平競爭問題,令市場主體規則平等的內涵從狹義走向廣義。在廣義市場主體規則平等的理論指引下,中國經濟法律制度應予以深切變革,落實國企運行平等、稅收規則平等、融資規則平等、監管規則平等、外商投資規則平等五大法律規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