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東森電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東森電視)辦理95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列報投資損失新臺幣(下同)863,151,690元,經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初查剔除東森電視申報因投資子公司世華北美洲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世華北美洲開發)95年度減資彌補虧損之投資損失607,333,381元,另追認東森電視投資嘉禾(中國)公司所生之投資損失3,084,618元,核定投資損失258,902,927元;並剔除東森電視申報95年度支付予非屬東森電視員工之訴外人蔡○○薪資5,859,000元,核定東森電視95年度薪資支出226,845,344元。東森電視不服,申經臺北國稅局以100年1月13日財北國稅法一字第0990256509號復查決定(下稱原處分)駁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