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這些年來,無論是政府或民間,皆致力於人權議題的倡議和推動,對處於弱勢地位者權益之維護,更加重視,例如力求落實身心障礙者教育、訓練、醫療、就業與居住等支持服務。然而,在人權之後,是否能更進一步地兼及人性需求的滿足,其意義自為不同。尤其,當智障者離開校園,進入職場工作,在生活上無顧慮之虞後,到底他們內心裡還企盼著什麼?頗值探究。智障者走入社區、職場,在日常生活中,每天親身目睹或來自電視、各種消費廣告,目視耳聞:一般青年「出雙入對」的影像,是否會激發他們對親密伴侶的渴望呢?此一人性的需求,應不應該予以滿足?似乎尚未被普遍地關注。同樣是社會中的一份子,人們究竟怎麼看待「智障者談戀愛或其親密關係」呢?而處於這世界上不同角落的人們怎麼說呢?本文將從國內外思潮與實務措施、父母或照顧者的角度,及智障者自己的看法等層面逐一剖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