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教科書選用程序,作為教科書送達學生手中的最後一道程序,雖然是影響整個教科書制度成敗的關鍵,卻是一個少被討論的領域。追根究底,或許是因為在國民教育法第八條之二第二項的規定下,教科書選用程序授權各校自行訂定,形成了「多樣」的發展,也造成了研究的困難。為瞭解教科書選用程序的問題,本文乃主要著眼於教科書選用主體的探討。透過對教科書選用主體的界定,得以明白究竟是「誰」得對教科書選用程序進行救濟,進一步經由救濟權的賦予,使得台灣的教科書選用程序,不因「有心人士」的掌握,而形成箝制學生人格開展的工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