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久以來建築史的書寫傾向以藝術美學上的「風格」來討論建築發展的進程,例如英國的建築史權威Banister Fletcher就曾在他的著作裡以「建築樹(The Tree of architecture)」來討論各地建築風格的根源與演變。另一位建築史學者Nikolaus Pevsner則說:「腳踏車棚是建物,林肯大教堂則是建築。幾乎每個允許人類容身的空間都是建物,但建築一詞只能用在以美學的觀點來做設計的建物之上」。這些史學前輩所豎立的典範,至今仍影響著許多以風格分析為依歸做為書寫主軸的著作。Charles Jencks就在《後現代建築語言》一書裡仿照Fletcher的作法,繪製出一幅更為繁複、詳盡的當代建築演進樹。建築史的另一種寫法是國別史。19世紀末國族國家的概念在歐洲誕生以後,今日的世界均以國家作為政治與文化的完整單元而存在,國別史也就在這樣的情況下成為普遍的歷史書寫模式,幾乎每個國家均有以國家做為單元所寫成的建築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