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論憲法學復興了憲法社會學傳統,從社會整體視角出發破解了現代憲法的「原始程式碼」,可能給當代的憲法學研究帶來新思維。這種新思維致力於構造一個宏大的理論體系,其內在邏輯是:現代憲法獨特的社會功能決定了它在時間、空間、事物三個維度的內涵和特徵,使之得以處理現代社會固有的憲法問題;全面理解現代社會面對的憲法問題,才能準確把握現代憲治的實踐歷史和當下發展,合理預測現代憲治的未來走向;與此進程相應的憲治模式轉換,反過來又取決於在不斷變遷的社會環境之中有效執行現代憲法功能的客觀需要。這一新思維可以初步概括為七個命題:現代憲法的社會功能是「維繫功能分化」;現代憲法的「現代性」體現為「效力自賦」;現代憲法位於法律系統與政治等功能系統的「結構耦合」處;現代憲法的內容有其「社會規定性」;抵禦體制性社會力量的權利才是「基本」權利,它涉及多重主體,具有雙向效力;除了權力濫用的「政治憲法問題」,現代社會還面對社會媒介失控的「社會憲法問題」;為了處理日益複雜的社會憲法問題,現代憲治持續發生模式轉換,正在邁向多元主義的未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