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是行為期待可能性的外在公共性評價資訊,起到社會交往理性化的功能。它與法治的結合,走出了傳統剩餘物偶然交換的自然經濟,成為現代經濟增長與市場發展的制度基礎。回溯西歐商業革命興起的歷史,商人法的統一規則與執行保證了交易本身的信用,而以信用機制為基礎的商業技術創新,創設了新的法律關係,最終帶來了行為模式和生產關係的根本轉變。二者的結合穩定了交易預期、擴大了市場範圍、提升了融資能力、降低了交易成本,具有巨大的經濟價值。信用法律關係和市場機制是現代經濟秩序的基礎,其也有利於走出中國傳統的關係信任,建構普遍信任。它本質上是一種具有現代性的“非人格化”治理方式,逐步塑造平等而非差序的現代社會關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