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法中的生存機會喪失案件在美國法上的發展歷史已達150年之久,但在我國的司法實務中尚屬新問題,因此針對美國法的理論發展歷程予以剖析並合理借鑒對我國的同類型案件來說意義重大。在賠償基礎層面,美國法上的結論是過失診療行為造成的患者避免不利結果或獲取更好結果的機會,其依據的是各州《錯誤死亡法》的規定;在賠償範圍層面,美國法的機會喪失理論最大的貢獻是在責任評估方面將損害限定於與過失診療行為相適應的部分,在此基礎上適用“全有或全無”的傳統規則,實質上就達到了“比例式賠償”的效果,實資參考。基於此,在案例解析的基礎上通過功能比較的研究方法,可能提出如何將美國法的歷史經驗經過合理改造運用於本土化的判決當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