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公行政治
醫事相關
財經
社會學
教育
其他
大陸期刊
核心
重要期刊
DOI文章
首頁
大陸期刊
核心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201609 (2016:5期)
本站僅提供期刊文獻檢索。
【月旦知識庫】是否收錄該篇全文,敬請
【登入】
查詢為準。
最新
【購點活動】
篇名
論我國民法總則中營利法人的制度安排
作者
徐強勝
中文摘要
法人是民法中重要的制度之一。中國民法典已經開始進行編纂,不同的學者對於如何安排法人制度都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從已有的建議稿上來看,大多認為應該在民法總則部分專門規定營利性社團法人。從比較法角度來看,西方主要國家和地區在其總則部分對其很少專門安排,而主要是關於除公司等企業之外的法人制度設計。從我國經濟、文化發展角度考慮,民法總則部分既不宜專門安排傳統的營利法人,也不建議用營利或非營利詞語,應基於國情,考慮繼續用企業法人表述有關制度。
起訖頁
42-50
關鍵詞
民法總則
、
法人制度
、
企業法人
刊名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期數
201609 (2016:5期)
出版單位
華東政法大學
該期刊-上一篇
以“社團法人與財團法人”的基本分類構建法人制度
該期刊-下一篇
法律行為與私人自治
新書閱讀
最新影音
優惠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