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本文以美國法制理論及實務發展,就顏色商標註冊保護之正反論點,加以闡釋,並試就我國現行商標法以及商標法修正草案之內容,加以比較。對於顏色商標是否應該加以保護,學說上向有不同意見。反對者所持之理由有:一、單純顏色規則。二、顏色耗盡理論。三、功能性理論。贊成者則認為:一、顏色可以取得次要意義。二、顏色可以具有顯著性。三、顏色組合具有商標功能。美國法院早期見解傾向否認顏色商標之保護,然晚近則認為,如顏色商標已取得次要意義,則具有顯著性得受商標法之保護。(本文撰寫於舊法時期,尚未更新內容,敬請注意修正後之新法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