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內外的交相刺激及民眾對人權保障需求日股之下,為促進臺灣人民對「人權(HR,Human Rights)之了解與重視,於1979年春,由杭立武先生等百餘位人士於臺灣臺北成立第一個民間人權組織「中國人權協會(CIIINESE ASSOCIATION FOR HUMAN RIGIITS,以下簡稱人權協會),並以保障與增進「世界人權宣言(The 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1948)所揭示之人權理念為創立宗旨,冀從社會各個層面的人權教育出發,使人權的概念能向下紮根,引起各界人士的共鳴,進而尋求建造普遍的人權價值及實現尊重人權的理想,讓不同的階級、不同的族群間皆能有更好的對待方式,而個人皆能有尊嚴的生存在這塊土地上的每一個角落。此外,「人權協會」將臺灣地區人權狀況之研究,列為該會在人權理念倡導、人權事件關切、國內外人權組織之聯繫及法律服務的主要工作項目之一,並自1991年起邀集各領域學者、專家並會同該會工作同仁,針對臺灣地區人權現況進行年度的研究調查與審視,另將逐年之調查結果或成果編製成年度報告,以冀由數值量表(Quantify scale)方式藉各項年度人權指標的升或降,來顯現各項人權狀況的消長變化,並避免單純文字易流於情緒化詞彙及語意含糊之影響,進而作為喚起社會大眾共同關心,並作為朝野重視與提升未來臺灣地區人權水準的施政指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