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於環境議題與「環境人權(EHR,Environmental Huntian Rights)」,以下簡稱為環境權)的重要性,「中國人權協會(以下簡稱人權協會)」於1999年起,增列環境權指標的調查,藉以吸引國人對環境權議題的參與及重視。「人權協會」針對環境權指標的調查工作迄今年止,已經進行了六個年度,除第一年度(1999年)外,其餘後續五個年度(2001年至2005年)乃由本研究即隊接受「人權協會」之委託進行關於環境權指標的調查與研究。本研究團隊所進行之「年度環境權指標報告」調查結果,並非一種絕對性的標準,而是一種相對性之評估。而「年度環境權指標報告」之調查目的,乃冀透過長期之調查來觀察臺灣環境權發展的歷程,並提供關心環境權議題者相對比較之參考。本年度「菁英組」調查問卷的內容,仍保留上一年度(2004年)之調查指標內容及僅針對部分調查指標內容進行語意潤飾。但,調查問卷量表架構(調查指標之除、排序),乃於本年度進行大幅度調整,主要將前四個年度之調查結果視為「預試樣本,並進行必要之「項目分析」、「建構效度分析及「信度分析」等科學性分析,以作為本年度起,下一階段年度環境權指標調查問卷量表內容與架構調整主要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