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就「2006年文教人權指標書面調查結果」與「台灣民眾對人權問題看法」兩份問卷結果進行綜合分析與討論。分析方式主要就「整體表現情形」、「各類指標表現情形」與「各項指標表現情形」等三方面進行說明。由表三及圖一可知,本年度整體文教人權指標的總評估值為3.19,且整體指標項目達平均標準之比率為74%(平均標準之比率係指各類指標之評估值達3分之題數佔總題數之百分比),就此統計數字而言,今年度文教人權指標的評估,看似相當亮眼。再從過去6年(2000~2005)來的評估結果趨勢看,今(2006)年度的總評估值,為歷年之冠,相較於過去數年,看似有長足的進步。但須注意的是,今年度問卷評估人員的組成,與往年有較大不同;今年度問卷評估人員以各級學校校長為主,學者、大專院校學生、民間團體為輔(參見表一),最接近去年的「教育行政」類別,而該類別是去年對文教人權表現滿意度最高者。若以今年度各項評估值與去年教育行政類相較,其高低分佈出入不大(參見表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