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與教育都是人類文明社會必要的烏托邦(necessary utopia),他們的共同任務都在創造人類存在的尊嚴與價值,彼此互相含攝。人權若無教育,就像馬車有車無馬,寸步難移;教育若無人權,則如馬車有馬無車,空行無物,並且失去方向。人權與教育共同代表人類社會個人與集體的希望,他們的進步也都需要想像力(智)、熱情(仁)與勇氣(勇)!人權與教育在民主倫理的共同規範下所追求的也可以說是一種相同的美學理想,簡言之:一個真正民主的社群就是一個參化的社群;民主的文化也就是參化的文化;民主的美學也就是參化的美學。因此,文教人權的進步發展對於民主之扎根與深化影響深遠。台灣教育改革盡管已經走過十多年,人權教育議題也正式進入國民教育課程,2005年教育部尚且宣示推動「友善校園」運動,也全面解放學生「身體自主權」,禁止學校管制學生的髮式與服儀,然而媒體報導時有所聞的仍是各種教育問題的爭議糾紛,以及明顯侵害人權的「校園體罰」與「能力分班」等等現象。文教人權的品質應可作為整體人權進展重要的指標,文教人權若未能有效的提升,其餘範疇的人權恐怕也不能有樂觀的進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