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年度整體文教人權指標的總評估值達3.19,但細究其高低分分配情況,與往年類似,呈現「高者恆高,低者恆低」的趨向;可見文教人權的問題,未有結構性改變本年度整體文教人權指標的總評估值為3.19,且整體指標項目達平均標準之比率為74%,單純從數字上看來,表現相當突出。但今年的評估人員組成不同、指標項目較之往年有所修訂,故不應僅就數字進行比較。就評估人員而言,今年的31位評估人員中,高達20位為各級學校校長,故評估人員的組成應差近於去年(2005)的「教育行政」類別。若與去年該類的評估值相較,將發現評估值固然相似,且高低分分配情況也甚為接近(參見表四)。即便不論評估人員之組成,亦可看出高低分情形整體而言差異不大(參見表三);易言之,各指標項目的評估值呈現「高者恆高,低者恆低」的現象。可見文教人權的問題,數年來(2000~2005)並未有結構性的改變。可說縱使相關單位已在文教人權上有所收穫,但迄未使台灣的人權現況發生重大變化,有待未來擬定具體方略以扭轉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