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在官方主持下,開設諸多史館,替史料修纂帶來豐碩成果,嘉慶十四年(1890),阮元受劉鳳誥考場舞弊案牽連後,被革去浙江巡撫一職,轉而投入《儒林傳》的編纂工作,後完成《儒林傳稿》四卷。當阮元將《儒林傳稿》呈交清國史館後,國史館員以此為基礎,修改出至少三種與阮稿內容大為不同之《國史儒林傳》。《國史儒林傳》「尊漢」之經學觀點與阮稿「漢宋持平」之主張並不一致。比對《國史儒林傳》對《儒林傳稿》的修改,可呈現兩者在立場、經學觀的考量上出現的繼承與轉變。本文先針對阮元《儒林傳稿》的序文、凡例、人物編排、傳記內容進行經學觀之分析,後比對臺灣地區館藏於國家圖書館、故宮文獻處之三種《國史儒林傳》抄本,梳理《國史儒林傳》對阮元《儒林傳稿》的改動過程,討論兩者不同的立場考量及經學觀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