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的國家報告中,我們認為NGO發言場次最具可看性。就NGO團體發言本身而言,內容大多切中要點,且每個組織團體有其核心宗旨與目標,對於其所致力之領域發問至深,不僅平時已關注這些議題,也在發言時充分展現充足準備;不僅點出政府這幾年施政上的問題,也請求國際專家學者針對現行制度與措施明顯不足的地方提問。簡言之,NGO的發言使得政府不能再逃避這些問題,只能對此開誠布公,以數據說明所作所為是否足夠,並就未能改善的問題詳加說明。換句話說,利益團體確實地發揮了施壓的作用,監督並敦促政府施政,且將國內明顯——而政府卻未提及——的問題傳達給國際專家學者,如同照妖鏡一般,沒有躲藏的空間,只能使有待改進者顯露無遺。有趣的是,NGO與NGO之間並非全數屬於同一陣線,甚至可能立場彼此矛盾。最顯見者係在當天針對性教育與身體處分的發言,各式人權團體積極倡議性別平等教育與女性身體自主權,惟在場的少數團體,依其來源與團體宗旨或可稱之為「反同團體」,在會議上大舉兒少青年保護之旗,在缺乏資料來源的情況下直指性別平等教育將會把學生變成只懂群交、無套、吸毒的不良份子。令人感到可笑的是,該公約既倡議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之歧視,性別平等教育更是實行公約目標不可缺乏的措施,反同團體在該會議上主張這些言論,不免令人有種荒唐之感,彷彿喜鬧劇一般,充滿詼諧、怪奇、結構主義與後現代主義的味道,難道這是一場《等待果陀》的另類展演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