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積移轉:指一宗土地容積移轉至其他可建築土地供建築使用。亦即利用他人土地之上部空間,以持有建築物為目的而加以使用之權利型態。依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123條規定:「容積移轉估價,應考慮容積送出基地、接受基地及其他影響不動產價格及相關法令等因素估計之。」國內,依現行法制,無論提供之容積移轉與容積獎勵,均屬利用基地上部空間,遂行建築開發之空間權利使用狀態。究竟,容積空間的基地權利價值如何估價?容積空間的基地權利實力如何登記?諸如此類質疑,都市更新權利變換過程中迭有爭議。本文擬舉一實例,依上述條文規定,試引用樓層別效用比的運算模式,解說基地容積空間,若在同一估價時點進行移轉,則容積送出基地與容積接受基地兩者空間權利價值的利益分配模式,並進而對容積空間的使用權利本質做一檢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