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民族法制受到儒家民族觀的深遠影響。儒家民族觀具有華夷有別、大一統、尊王攘夷、用夏變夷和因俗而治等內容。儒家認為華夷之間的本質區別在於是否具有禮樂文明,而夷人在接受了華夏的禮樂文明之後,則可以由夷入華。儒家民族觀,其發展變化與適應以儒家為代表的華夏文明相一致。歷代王朝制定治邊政策時,主要遵循兩種原則,一是「用夏變夷」,一是「因俗而治」,其目的均為實現儒家宣導的「王者無外」「華夷一體」的大一統。儒家堅持「天下大同」的家國觀,堅持「有教無類」,將教化與仁、義、禮相結合,構成儒家民族觀的基本要義。歷代統治者制定針對漢地與四周少數民族的政策與法制時,都不同程度體現了儒家民族觀的思想內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