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對於殖民地時代法律史的再思考,是一項值得嘗試的新課題。晚近,關於「韓國研究」,已有學者警覺到:對於日本殖民統治時代歷史的觀察,有必要超越既有的「民族主義論述」,而强調其動態的、具有多種可能性的、偶發的、以及當時併存著多元觀念的實況,俾能進行歷史的「再發現」。約在同時,台灣也有某些研究日本殖民統治時代歷史的學者,試圖超越既有之以「中國民族主義」為基調的論述,改從「以台灣為主體」的立場,重新認識這段歷史。例如台灣的法學界,原本僅提及中國自二十世紀初期之後「繼受」西方國家法律的歷史,幾乎不談同時期在日本,而非在中國統治下的台灣的繼受西方法;直到一九九年代,始出現將台灣在二次大戰前日本統治時期,與戰後國民黨政權統治時期,一併觀察其「法律繼受」現象的研究取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