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一再被證實是各種學習病的新處方,能有效提升學習力,打擊分心,消弭情緒或憂鬱困擾」(張瀞文,2011);《體育運動政策白皮書》依現況、問題與對策等,提到目前國小至高中體育課的時數均少於先進國家,並建議在短期目標中(2013~2015年),每週體育課時數增為三節課(120~150分鐘)(教育部,2013a);「體育價值受到重視……體育課時數占有重要比例……建議增加體育正課時數……將課後運動社團列為教師必授時數」(林靜萍,2014);「體育課時數不足影響競爭力」(周建智,2015)等,均顯示體育課的重要性以及各級學校現行的課程時數不足必須增加等,此議題雖在民間報章、雜誌、政府施政計畫和學術刊物中一再被提出,現況卻仍無法改變,故而教育行政單位改推「SH150」來增加學生身體活動時間的權宜措施。此乃「應然」與「實然」的交手,現實戰勝理想的又一例證。但權宜措施可以取代正式課程嗎?這是一個值得深思的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