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近年在推動學校體育的重大政策首推“SH150”(S代表Sports,H代表Health,150代表每日參與體育活動之時間,每週應達150分鐘以上);在民國102年12月11日所修訂之《國民體育法》第六條明文規定:「各機關及各級學校應依有關法令規定,配合國家體育政策,切實推動體育活動;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專科學校五年制前三年並應安排學生在校期間,除體育課程時數外,每日參與體育活動之時間,每週應達150分鐘以上。」而此重要方案推動期程分為兩階段,第一階段為102學年度第2學期,第二階段為103學年度後每年經常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