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體育署為扎根體操運動,深化國民小學動作教育課程,於102年度由地方政府薦送申請「樂活運動站計畫」且通過複審之40所學校中,依行政區域擇優選定7所國民小學,補助學校運用閒置教室設置以兒童體操、感覺統合為主體特色之室內運動空間(即稱為「樂活體操教室」),並作為各區示範學校。由於核定補助設置「樂活體操教室」的學校,均已核定為補助設置「樂活運動站」的小學。因此,工作小組期許藉由參與式輔導而建構適合國小體育教學與課外運動的室內空間設施規劃範例,以供未來各校運用閒置教室設置室內運動空間的參考。本文將以規劃設計周延,並能透過招標程序徵得配合度高、提供優惠服務與回饋之承包商的臺北市西門國民小學為範例,敘述其規劃內容與用途、特色,並針對其實際運用情形提出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