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固然銀行傳統上為存款及放款之中介機構,以經營信用業務為主要任務,但晚近因科學技術之提升,網路支付系統、信用卡、儲值卡及電子票據等電子支付系統之發達,現金不再成為唯一之支付工具,已促使電子銀行及網路銀行(internet bank)急速發展1;且因資本市場之發達,直接金融已成為事業調度資金之重要管道,銀行之功能及典型業務實已發生重大轉變。另鑑於資本市場、票券市場、期貨市場及衍生性金融市場之形成及發展,新種金融商品不斷推陳出新,在金融政策上實應調整銀行資金運用之範圍,以因應微利時代之來臨,並建構銀行得以永續經營之法律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