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當出現食品中有殘留藥物的新聞報導時,媒體的強調用語及反複報導總會引發民眾過度緊張及擔憂。為確保國人健康,政府已依科學數據及風險評估原則,訂有各項標準或限量,以作為行政上管制點的依據,這些標準或限量並不是造成健康危害的臨界點,檢驗結果超出標準不表示就有危害,而是必須採許行政作為的分界。制定合理明確的限量標準是必要的管制手段,只要掌握「風險分散」的飲食原則,養成飲食多樣化及均衡的飲食習慣,即可遠離風險、常保健康。由於世界各國的氣候、病蟲害及民眾飲食習慣不同,在為其人民健康把關的前提下,各國針對各類作物所訂定的殘留農藥標準互有差異,因此,輸出作物到他國時,應遵守進口國所訂的衛生標準。無論是衛生單位自行檢驗市售產品發布的藥物殘留訊息,或是農特產品因藥物殘留問題而遭進口國退貨的情形,其判定基準,都是按該國所訂標準行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