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田浩明對中國傳統法進行總結,提出了“非規則型法”的概念。這一概念與西方“規則型法”相對,從法內部視角出發,揭示出中國司法的普遍主義理念,歸納了中國法的整體共性。基於“非規則型法”的類型化指向反觀西方,其規則型法的適用也存在不少“非規則型”的要素,可見其概念本身具有一定局限性。從求異和求同兩種思維取向下進一步追問,則中國法“重刑輕民”、法律共同體缺失、特定“信念、神話或意識形態”作為法正統性基礎的成因,以及西方的疑難案件處理方式等問題,都值得進一步思考。“非規則型法”概念固然存在以西方為標準參照、“非此即彼”的兩分局限,但仍充分展示了在多元立場下重新認知非西方法律傳統的積極努力和探索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