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我國於二九年十月二十二日與美國簽署「台美牛肉議定書」,同意帶骨牛肉、內臟及絞肉等美國牛肉進口台灣。由於美國曾出現狂牛症病例,帶骨牛肉、內臟及絞肉之風險較高,放寬美國牛肉進口立即引發國人健康之疑慮。據研究報告顯示,發生於人類,至今尚無藥物醫治之致命疾病新型庫賈氏症與狂牛症病原有關,由於狂牛症於英國流行,歐盟執委會於得知該研究報告後,發布禁止英國牛肉輸出之禁令。英國向歐洲法院訴請確認該禁令無效,並提出歐盟禁令違反歐體條約之商品自由流通原則等多項指摘。在該訴訟中,英國與歐盟執委會間,有相當精采之攻防,歐洲法院對於各項爭點之審查精闢入裡。本文擬介紹本判決之爭點及重要內容,分析歐盟當局及歐洲法院的看法,以提供我國在面對外國以貿易手段要求我國開放食品進口時,在健康風險預防面向之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