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本文首先說明我國為順應世界潮流,模仿歐美諸國體制,制定遺產稅法及贈與稅法,配合實施經過情形,但因成效不彰,也歷經多次修法改革,仍無意義。其次乃就本年修正前遺產贈與稅法規範之意義、立法目的、重點及課徵類型,配合措施、優缺點等加以進一步探討。併就近年來學者專家,就遺產稅存廢論理由,以及各國陸續廢止遺產稅課徵趨勢加以探討,併就我國歷年來遺產稅稅收情形加以分析。最後針對台灣在二八年底提出之修正案與長短期預期效果加以評析論述後提出結論,贊同廢止論,號召台商將資金回流,重振台灣經濟發展奇蹟,加強兩岸交流合作,建構亞洲經濟共同體,使用統一貨幣「亞元」,減少滙率損失,並主導未來世界經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