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明在被貶到貴州龍場的次年提出了「知行合一」說,「知行合一」主要是反對朱子所言的「知先行後」所倡導的。按陽明的說法,「知行合一」說旨在說明「知」與「行」並無先後之分,並非是兩件分別獨立而進行的事,相反的,「知」與「行」是合一並進而行的(見下文)。然而,就陽明所言:「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功夫〔粗黑為筆者所加〕」一句來看,「功夫」一詞按一般的了解所指的是具體的行為,也就是說文句中的「行」指的是在現實生活中實踐「知」的具體行為,但是,由於現實生活中存在著「非操之在我」的客觀限制,落實到現實生活中的實踐性活動,並非必然能實現。雖然在陽明之學思系統中並無此「命限」(客觀的限制)的觀念,但筆者於此想作一個客觀的省察,即,當陽明面對上述的挑戰時,陽明是否仍會堅持「知行合一」說,若是,陽明所立言的理據是什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