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踐道德應該如何作為?民主社會真的完美無缺嗎?如果不是見證過《柏拉圖三書》當中,蘇格拉底以犧牲自己的性命,來成全城邦法律、實現道德價值觀應該保有的正義精神,我絕對不會認真思考道德和社會之於我,究竟有什麼直接而深刻的影響。質言之,《柏拉圖三書》不僅僅陳述了柏拉圖的思想內涵,且以蘇格拉底實踐道德意義的經歷為證據。在〈蘇格拉底辯詞〉中,蘇格拉底拒絕使用法庭上的修辭術語,以自己最為真實的語言,為自己被惡意控告的罪名進行申辯。在申辯過程中,蘇格拉底成功證實自己之所以被告上法庭,是來自於得罪名望權威者的誣陷。縱然他就事論事的辯護,說動了台下將近一半的民眾,但仍舊無法改變受到死刑判決的結果……由501位公民代表組成的陪審團,以民主投票方式,其中280人認定蘇格拉底有罪。由此可見證民主社會所隱藏的風險憂患,即在於民眾盲從而無理智的多數決暴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