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有機會跟在座好幾位先進參與這次司法改革國是會議,這個禮拜加開會議才結束,因此,現在的司改會議從某個角度講是進行到蠻關鍵的階段,分組討論結束後各組提出的總結事項,是值得進一步彙整研究的議題。下個階段是幕僚人員從事整理會議的工作,預計會議大概一兩個月後,開全體會議,至於全體會議如何進行還在討論之中。顯然易見的是,這次許多議題範圍廣泛,儘管各組花了很多的時間,也有相當深入的討論,可能還是無法涵蓋全部範圍。但這些議題是值得大家關注與關切的。相關資料在網路都可以看得到,我覺得關心的朋友們很值得花時間去看各組討論紀錄,所有意見的提出都有助於這件事情的發展。剛才幾位先進包含柯教授,他提到幾件事情,我蠻想跟他做一個討論。第一件事情是,他顯然對這次司改國是會議有蠻多質疑,尤其是定位問題,我個人倒覺得不必如此在意。從一個基本的角度想,我想在座同仁、在野法曹,或是法學教育的人,大概都同意:司法人員不論在檢察系統或是審判系統,社會對於司法公信力的質疑是我們不能坐視不理的一件事情。同時,司法人員也不會是唯一要檢討的對象。我個人認為這其實是一個文化現象,對不起我多說兩句個人對這個現象的觀察。這是令人痛心的事情,看到社會對於司法有如此的不信任,甚至是相當角度來講剛剛柯老師是高度的誤解。我個人認為文化的因素很重要,包括社會對於司法的功能與想像。今天司法的功能在整體法治作用上的重要性,我們社會其實認識不足。因為對於現代法治國家的追求在臺灣很短,我們從社會文化上受到傳統與外來文化的影響與衝擊,我們對於司法的認識還有相當距離,為什麼要有司法?司法好處在哪裡?為什麼重要?為什麼司法值得關切?都有認識不足的現象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