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先進,因為時間有限,我提出簡單的分享報告:
第一、司法改革目的為何?剛剛好幾位先進尤其李律師提到現代司法改革重要功能是保障基本人權,我想各位先進非常清楚,司法的功能如何,是因時代而有不同、因國家而有不同,從人類發展的歷史來看,司法經常被作為政治鬥爭的工具。但就現代民主法治的國家而論,司法最重要的功能就是定分止爭、保障人權,當然保障人權是最重要的目的。定分止爭(包含解決紛爭及劃定國家各機關權限分際)目的也在於保障人權,所以這個一定要先確定。二次戰後,許多國家的憲法條文次序,將政府的組織部門調在後面,人民的保障調在前面,也可以看得出制憲者對於人權的重視。所以我個人覺得現代司法與古代最大不同處在此,現在司法重視的是人權保障、正當程序、權力制衡、獨立審判,與古代司法有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