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理事長、法曹協會高理事長、林秘書長,還有在座各位先進好:因為我們第一場的主題是在談論司改國是會議,所以我想我在這個地方發言的焦點也是集中在這一次所召開的司改國是會議。對於司改國是會議的定位,我自己曾經在一篇報紙寫過一篇評論,我個人比較不贊成,由總統召開國是會議,理由是因為在憲法上看來,找不到總統召開司改國事會議的根據,因為即使是從最接近的憲法第44條來看,總統也必須在院際之間發生爭執時才會有權介入,取得進行院際爭議之協商解決的權限。除此之外,我想不至於會是根據增修條文第2條的國安,即便本次司改總統是委請林峯正國安委員來主持這樣的一個會議,司改跟國安是否能扯得上關係,我個人是怎麼看都看不出來關聯性。所以,簡單來說我個人覺得,此次召開司改國是會議非屬總統固有職權範圍內,那麼如果這樣召開一個司改國是會議,是希望作成一個所謂能夠決定國家某一政策方針的話,一個民主法治國家到底應該如何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