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清單形式將分散在單行立法中的審批事項彙集起來並向社會公開,讓審批權力在陽光下運行。作為行政審批改革的重要舉措,行政審批權力清單的推出備受矚目。但目前,清單建構還處在初始階段,主要依靠政策、文件,由行政手段推動。清單的制定沒有明確的法律依據,缺少統一的法律標準和有效的外部監督機制。清單形式上粗糙簡略,內容上多魚目混珠,沒有完全起到有效約束審批權的目的。如何清理和有效規範非行政許可審批以確保清單之外不再有變相審批權力的存在、如何對審批事項的合法性進行有效審查以阻止不合法的審查事項進入權力清單,如何啟動行政審批的評價機制以順應經濟社會的發展和改革的需要及時修改、調整清單中的審批事項,等等都是行政審批權力清單建構中需要著力解決的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