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教育部2003 年頒布國民教育九 年一貫課程綱要後,小學一至六年級學 生即必須就閩南語、客家語、原住民族 語等三種「鄉土語言」任選一種修習; 2006 年為回應世界母語日活動,教育部 開始推動「臺灣母語日活動」;其後,「鄉 土」語言名稱於2008 年修改為「本土」 語言,即為現行「本土語言」教學之由 來。筆者任職於都會區公立國民小學, 曾任本業務承辦組長、以科任與導師身 分任教閩南語課程。本文以地方學校之 視角出發,探討推動行政業務與課程教 學之經驗、困境與突破,期帶來研究與 實踐之觀點啟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