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有關「領域/科目核心素養」之說明,最早始於《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發展指引》(蔡清田、陳伯璋、陳延興、林永豐、盧美貴、李文富、方德隆、陳聖謨、楊俊鴻、高新建、李懿芳、范信賢,2013;國教院,2014),復於《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有所規範(教育部,2014),明確指出各領域/科目課程綱要研修需參照《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發展指引》的核心素養具體內涵,並考量領域/科目基本理念與課程目標,以發展「領域/科目核心素養」(蔡清田,2014)。本文進一步論述「領域/科目核心素養」的課程設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