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1994 年的《師資培育法》通 過後,臺灣的師資培育機構除了原有 師範校院外,還包括一般大學教育院 系所或師資培育中心。周祝瑛(2009) 分析臺灣三種師資培育管道自1996 至 2006 年間的消長現象。結果發現師範/ 教育大學的師資培育機構變化不大, 唯設有師資培育中心大學的數量增加 幅度最明顯,自1995 年的23 所至2006 年的57 所,11 年間的增加幅度為 147.83%。這表示師範院校漸漸失去了 機構優勢。 特殊教育師資培育機構的發展態 勢是另一番風情。不同於一般大學師 資培育中心在普通教育師資培育機構 中佔有最高比例,師範/教育大學以及 教育院系所大學是目前臺灣特殊教育 師資培育的唯二管道( 教育部, 2014)。中山醫學大學、長庚大學與臺 北市立體育學院等學校均曾設有培育 特殊教育師資的師資培育中心,但前 兩個單位在96 學年度起停辦,臺北市 立體院學院因為在102 學年度與臺北 市立教育大學合併為臺北市立大學因 而併入教育院系所大學。 自從《國民教育階段特殊教育課 程發展共同原則及課程綱要總綱》(簡 稱特殊教育新課綱)(教育部,2008) 實施以來,不少特教教師面臨執行困難或適應不良等困境。本文嘗試檢視臺灣的特殊教育師資培育制度以及特殊教育新課綱的內涵,並根據結果提出具體建議,期望做為未來特教師培政策調整的參考。 |